軟件項目及授權

  • 每個合資格機構每兩年可申領最多六個軟件項目(Title),每個軟件項目最多有五十個用戶授權,惟不適用於下列情況:
  • 伺服器軟件項目(Server License Title),機構可申領一套伺服器軟件及最多五十個 Client Access Licenses (CALs)。換言之,機構不能申領兩套相同的伺服器軟件。
  • 伺服器軟件(Server License) 及其 CAL s 各佔一個軟件項目,合共軟件項目。每個機構最多可申領共六個軟件項目
  • 在微軟軟件捐贈計劃的兩年申領期內,機構可以再次為同一個軟件項目申領更多的授權證,即使有關的軟件項目已經升級,依然不受影響。換言之,新的申領將不會計算為另一個軟件項目,惟前後兩次申領的授權證總數目仍然必須維持在五十個或以下。
  • 合資格的機構在兩年內最多可申領兩次,每年一次。
  • 每間機構第一次申領軟件,即啟動一個兩年申領期的循環。循環伊始一整年後,該機構方可第二次申領。例如:一所機構在200671申領後,必須待200771日後可再次申領軟件。
  • 在該兩年期內,申領的產品合共最多為六個軟件項目,每個軟件項目最多為五十個用戶授權證(或每個伺服器軟件項目的一個授權證)
  • 機構首次落單的兩年申領循環屆滿後,申領的數目限額便立即重設,開始另一個兩年申領循環。例如一個機構在20067 1日落單申領六個題號及每個題號的五十個授權證(或一個伺服器題號的一個授權證),該機構可於200871日或以後重新落單申領同一限額的軟件。
  • 捐贈的軟件將以微軟 Microsoft Open Licensing 的形式送贈予各機構,換言之,此捐贈計劃將不會提供盒裝產品及紙張授權書。替代的將是核實申領後發予機構的電郵確認書連同有關授權序號,以及如何到微軟網站下載授權合約的方法。有關的軟件媒體光碟則由微軟直接空運予申領機構。
  • 每次落單最少數目為五個「座位」(seats)。一個授權證即為一個「座位」。除伺服器軟件外,每個授權證均計算為五個最低限額之一。每一個伺服器軟件授權證則計算為五個「座位」,只須一個授權證便可符合座位規定。
  • 微軟公司有權以「功能等同」的替代產品,取代任何有關的軟件申領產品。
  • 微軟產品不得轉讓或轉售。此外,有關微軟產品不得安裝在任何轉贈或轉讓至其他機構或個人之電腦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