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申請資格 (香港)

思科全球計劃已擴展至非牟利機構。產品只會分配給合資格的機構,而不是個人,並需遵守思科的準則。

機構必須持有香港稅務條例註冊的第八十八章豁免繳稅證明書

機構的年度預算必需少於7,500,000美元。

以下類型的機構有資格接受思科捐贈產品:

請注意:建議一些協力發展國家的機構申領思科產品。

人類基本需要,如:

  • 房屋及住所
  • 低收入住所
  • 老人住所
  • 為無家可歸者提供幫助和住宿
  • 避難場所和住所
  • 為兒童及孤兒提供關懷和住房
  • 食品與收入
  • 食品分配
  • 滿足基本需求
  • 在職培訓/基本技能培訓/幫助納入工作
  • 爭取清潔食水
  • 清除地雷

教育,例如:

  • 特殊教育
  • 基本技能
  • 讀寫
  • 算術
  • 數碼共融
  • 為長期失業者提供培訓

健康服務,例如:

  • 為病患者提供資訊與支援
  • 健康諮詢
  • 長者照顧
  • 殘疾人士援助
  • 防止虐待兒童
  • 救援和緊急救援服務
  • 康復服務(吸毒,酗酒等)

以下類型的機構不合資格申領思科產品:

  • 沒有世俗社會指定的宗教團體。(世俗指定是指機構與教會或宗教團體分割,不論受眾有沒有宗教信仰,均為他們提供服務。例如:糧食銀行是與與教堂分割開的,是一個單獨的和獨特的組織。不論受眾的宗教信仰,為他們提供食品。
  • 基金會和贈款機構
  • 學校
  • 博物館
  • 圖書館
  • 營地
  • 動物園
  • 文化和環境教育機構
  • 法律援助、輔導和諮詢
  • 鼓吹或執行各種歧視的機構,包括基於年齡、膚色、性別、國籍、傷殘、種族、體形、宗教、性取向或社會經濟背景的歧視。凡接納捐贈的機構必須申明並無上述各種歧視。


方針
  • 在一個財政年度(如七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機構只可申領一次。所有申領產品的總行政費用不得超過1,200美元 。更多有關申領產品的資料,請參閱我們的產品申領
  • 附屬於大機構的分支機構,若能證明擁有非牟利資格的權利,可單獨申領產品。
  • 機構必須證明它有科技項目的預算,並須列明其全年支出預算的數目。
  • 機構必須證明所提出的各種申請,都是經由主管或董、理事會授權提出的。
  • 思科可自行決定,為任何申領提供 功能同等的替代產品。
  • 不得轉讓或轉賣思科產品。
  • 受贈機構必須簽署一項 設備捐贈協議。詳情請參閱思科全球方案常見問題